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能确权登记吗?

作者:admin  来源:建筑房地产律师网  时间:2021-02-28 22:11:24

  农村居民可以使用宅基地,是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城镇居民通常不能使用宅基地。如果城镇居民依法取得宅基地的,他们能否确权登记?1999年之前,可以办理确权登记;1999年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

  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含城镇居民和华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等作出明确规定。

  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能确权登记吗?

  针对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含城镇居民和华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通知》规定要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使用宅基地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项目组织农民易地建房使用宅基地。这种情况使用的宅基地都是经统一规划和批准的,应予以确权登记。为防止迁新、建新不退旧,《通知》要求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再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种是1999年之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城镇居民和华侨)合法取得的。对于这种情况,这位负责人指出,因宅基地属于农民的福利性待遇,但对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城镇居民和华侨)因转让、赠与房屋以及经政府审批建房等方式占用宅基地的,《通知》认可其合理性,分1982年前、1982年~1999年两个历史阶段,规定了确权登记的政策。

  1999年之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的,不予确权登记。因为1999年国办发文禁止城市居民再以自行建造或购买的方式获得宅基地。所以1999年之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的,不予确权登记。

  妇女及进城农民的宅基地还能确权登记吗?

  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民集体,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注销其原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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